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发挥示范项目引领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85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等文件要求,经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自愿申报,南岸区住建委合法性审查,我委审核,决定将“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迁建工程(三期)建筑产业现代化实训基地”列入2021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我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要求,做好示范项目组织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兑现承诺事项,积极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及时报送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和验收评估申请,确保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和示范效果。
二、示范项目辖区住房城乡建委及监管部门应加强示范项目监管,创新项目监管模式,按要求报送或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相关示范项目建设信息,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机制。
三、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应做好示范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技术审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严格评估验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推广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定期报告市住房城乡建委。
四、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对通过验收评估的示范项目授予“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称号。
五、示范工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住房城乡建委联系。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沈李智,电话63862949;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代世清,电话:63877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