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系统综合治理,依法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行为,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的通知》(渝应急发〔2024〕77号)有关要求,现将落实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链条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虚假营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平台的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淘汰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的机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强化证书发证部门、用证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工企业的责任落实,坚决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培训考核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学时不足、不按大纲施教等弄虚作假等问题,排查纵容、参与考生作弊,勾结倒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底前完成)
各培训考核机构(含考场)要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集中自查自改。完成涉及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培训、考核、发证、使用等环节自查自改工作,并建立自查自改和涉假台账备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闭环管理。
(二)现场检查阶段(12月20日前完成)
市技术发展中心结合自查自改情况,对行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机构(含考场)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相关事宜
(一)请各培训考核机构于8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并将自查自改报告盖章后报送至市技术发展中心。
(二)市技术发展中心将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通投诉举报窗口,收集投诉举报线索,加强宣传发动,引导企业及从业人员自觉抵制假证。
联系人:龙悦
联系电话:023-6367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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